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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暨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分支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精神会议”
6月9日下午,张士文秘书长主持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暨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分支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精神会议”。
会议共四项议程:一是杨连子副理事长宣读《民政部社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二是党支部代理书记曹汝华同志解读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党史学习教育材料篇章“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三是张士文秘书长解读民政部关于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管理规定的重点事项;四是分支机构进行活动交流和业务探讨。
张士文秘书长对民政部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指出学会是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定章程,不得以“中心”、“联盟”、“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等容易与各类法人组织相混淆的名称命名,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得以学组、工作组、志愿服务队等名义变相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为分支机构制作和颁发法人样式登记证书,不得以任何名义与非法社会组织发生勾连,分支机构印章要由学会实施统一保管,未经学会批准,分支机构不得以学会名义进行活动,不得与其他民事主体合作开展活动,分支机构不得发展会员、收取会费、接受捐赠。学会下一步将加强分支机构自律管理,对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严审查把关,对分支机构业务活动加强全流程监管,谁违反纪律就处分谁,谁违反规定就处罚谁,谁不听劝阻办事儿就批评教育谁,谁屡教不改就撤掉谁。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学会及分支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意识,为“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与会分支机构负责人纷纷表示,本次会议开的及时、高效而有意义,要严格对照文件内容展开自查自纠,对总会的要求坚决执行和支持,充分发挥分支机构的主观能动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共四项议程:一是杨连子副理事长宣读《民政部社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二是党支部代理书记曹汝华同志解读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党史学习教育材料篇章“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三是张士文秘书长解读民政部关于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管理规定的重点事项;四是分支机构进行活动交流和业务探讨。
张士文秘书长对民政部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指出学会是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定章程,不得以“中心”、“联盟”、“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等容易与各类法人组织相混淆的名称命名,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得以学组、工作组、志愿服务队等名义变相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为分支机构制作和颁发法人样式登记证书,不得以任何名义与非法社会组织发生勾连,分支机构印章要由学会实施统一保管,未经学会批准,分支机构不得以学会名义进行活动,不得与其他民事主体合作开展活动,分支机构不得发展会员、收取会费、接受捐赠。学会下一步将加强分支机构自律管理,对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严审查把关,对分支机构业务活动加强全流程监管,谁违反纪律就处分谁,谁违反规定就处罚谁,谁不听劝阻办事儿就批评教育谁,谁屡教不改就撤掉谁。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学会及分支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意识,为“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与会分支机构负责人纷纷表示,本次会议开的及时、高效而有意义,要严格对照文件内容展开自查自纠,对总会的要求坚决执行和支持,充分发挥分支机构的主观能动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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