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在京常务理事党员、分支机构党员月学习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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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规定,结合中国科协要求,和我会实际,建立在京常务理事党员、分支机构党员月学习制度:
一、将每月1日定为学习日,如遇双休日和节假日,向后顺延。
二、学习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纪委全会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科协、民政部的规章制度,国家近期发展的战略政策指示,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资讯,先进学会典型发展经验等。
三、学习方法:领学与自学相结合,辅之以辅导报告、讲座等,要求记笔记、定期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
四、监督办法:学会办事机构层面党支部组织学习和监督,奖优惩劣,提高党员学习意识,促进学习自觉性、主动性,在学会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对学会外地党员学习,另行制定办法。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
党的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3日
党的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