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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 十九大精神,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等八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促进行业市场秩序的规范和健康发展,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根据会员企业的现实需求,经研究现将开展信用等级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工作遵循自愿申报,评价过程透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保证信用评价工作合法、合规、权威地开展,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下属的企业信用管理综合服务提供商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
二、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供纸质和电子版资料。
三、对通过信用评价评审的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评价机构颁发全国统一式样、统一编号的的牌匾和证书。
四、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双创与信用工作委员为初次申报行业信用评价企业的受理和初审单位,我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莹 孙 萧 刘瑞兰
业务一部电话:010-52425067
业务二部电话:010-61590219 15801503020
传 真:010-57811352
邮 箱:summit@schcn.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315室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设部建材南新楼3层
附 件:1、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程序及内容
2、信用等级评价初评申请表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