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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新能源制造业发展泰州座谈会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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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在江苏泰州新能源工业园区举办“新能源制造业发展座谈会”,邀请国内部分专家学者,就国家能源局5月31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给我会会员企业进行及时解读。



        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原主任朱维群,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煤炭安全监察局原局长赵铁锤,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苏军,国务院原参事、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司原司长孔泾源,国务院原参事胡本钢,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原司长彭近新,中商建开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晓阳,中盛光电集团董事长王兴华共计32人出席座谈会。我会常务副理事长何正清主持座谈会。
        我会理事长杨春光出席会议并在致辞中说,按照国家战略,我国未来新能源发展战略可分为二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到2020年,大批新能源技术达到商业化水平,新能源占一次能源总量的18%以上;第二阶段是全面实现新能源的商业化,大规模替代,化石能源,到2050年在能源消费总量中达到30%以上。随着常规能源的有限性以及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以环保和可再生为特质的新能源,越来越得到各国的重视。杨春光理事长说,在“823”号文件出台后,我们应会员邀请,迅速在泰州召开座谈会,其目的就是要让中促会众多光伏产业企业家会员准确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时调整产业结构,科学规划企业战略,确保企业健康有序发展。面向新时代,企业家要讲政治、懂经济,更要识大势,希望大家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为国担责、尽责,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助力。
 
 

        与会专家和光伏产业企业家代表先后发言,他们指出,此次国家部委出台文件的目的是适应光伏产业发展实际,促进我国光伏产业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他们表示,尽快实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是全体光伏从业者的共同愿望,希望相关部门尽快通过官方渠道证实。专家们建议,对已取得2017年普通地面光伏电站指标的项目仍执行原有的“630”政策;对5月31日前已经签署协议和开工建设的分布式项目在政策执行上要给予适当考虑,建议可用补贴总量控制或分梯度降补贴的方式缓解补贴不足的问题,在控制光伏发展规模的同时,财政应适当调增基金规模,适应发展需要。